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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上评|“明修方舱,暗建宾馆”,这钱还有必要花吗
近日,有市民反映,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要建方舱医院。8月2日,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应称,疫情期间国家给予了专项资金,现在实际上是规划建设文旅、潮玩、宾馆类项目。因为申请时用的是“方舱医院”,现在疫情结束了,必须还得用这个名。
企查查APP显示,该项目招采单位为佳木斯市住房和建设局,项目包含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方舱医院建设项目(一期)EPC工程总承包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(一期)EPC工程总承包等,两个项目招标预算金额均超4200万余元,并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然而,方舱医院也好,隔离点也罢,均属疫情防控相关设施。在疫情早已“乙类乙管”,方舱医院已经失去“用武之地”的语境下,居然还在挂着建设方舱医院、隔离点项目的牌子,要花掉总计8000多万财政资金,不禁让人有时空错乱之感。就算不是建设真正的方舱,如此名不副实,算不算是“改变用途”呢?
根据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,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,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,不得随意调整,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批准。这意味着,专项资金的审批使用不光名义上要统一,更要名实相符,绝不能挂羊头卖狗肉。
即便是“疫留”问题,也应该遵循实际,让社会效益最大化。比如,有些地方把已经失去“本职”意义的方舱升级改造成亚定点医院,还有的将其变身为“人才公寓”,这都是物尽其用的做法。但前提是这些方舱已经存在,如果直接拆除实在可惜,只能改做他用。而那些尚在规划或起步建设的方舱,真的还有必要换个姿势继续开工吗?
在面临重大公共安全危机时,专项资金确实能够起到重大作用,但当一项建设项目的前提已经消失,出于为公共利益负责任的考量,这样的项目似不应继续建设,该退回的退回,即便实在需要建设文旅设施,也应重新申请。以“方舱医院”“隔离点”为名公开招标、公示项目,看上去公开透明,但若没有履行相关调整手续,实则有违规操作之嫌。
另外,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,有“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、改变建设内容、提高建设标准的”情形,责令改正,暂缓拨款;情节严重的,扣回专项资金,通报批评,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;触犯刑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涉事项目是否属于“擅自变更”,也该严肃追究。
眼下,此事已引发网友吐槽和质疑,这也提醒有关各方,“政府要过紧日子”,不是一句空话,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中,没有必要花的钱就不要花。一些地方的财政本就不宽裕,各级政府尤其要用好每一分钱,只有把钱花得堂堂正正、明明白白,才能堵住悠悠之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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